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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公司可赔多,可赔少,你该怎么办?

保险公司可赔多,可赔少,你该怎么办?
原创作者:勇说车险/yongchezhizhu2019
 
    “保险公司可赔多,可赔少,只能说明不规范”,这个问题,可以从很多角度进行证明,也有很多实例可以印证。其实,编者之前有很多文章都提到了这点,比如《保险公司定损的合理性问题》,本篇,编者就相对全面地进行说明和介绍。
      第一,保险公司本身的政策和标准一直在变,从2020年费改开始,保险公司的标准越来越严格。但是,合同的条例却没有改变。举个例子,同样是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(2020版)》的保险合同,刚开始保险公司执行的是一套政策,但在这个保险期内,保险公司的政策就变了,比如修换标准,理赔制度等等,而不是行业统一的,经过公示或由政府部门统一的改变。但是,这些修换标准,理赔制度其实和车主是没有任何不关系的,因为这些都是保险公司自己内部的规定,但,实际中,却影响到了车主,即被保险人车辆的损失核定标准,这种说变就变的方式,客观上侵害了车主的权益。说的直接点,就是说,因为保险公司政策的改变,比如一台车,同样的事故损失程度,本来保险公司需要赔1万,政策改变后,只需要赔8千,请问,谁利益受损,谁得利了??!!
      第二,同一家保险公司的不同分公司,执行的标准也是不同的,比如某保的上海分公司,和这家公司的河南分公司,都是这家保险公司旗下的分公司,但是,他们执行的标准就是不一样的,而且,有时差异非常大。
      第三,同一家分公司的不同理赔人员,他们执行的处理政策差异也非常大,就是说,同一个地方的不同理赔员,处理同一辆车的定损时,他们的结果是不同的,有时,而且差异非常大。
      第四,同一地区的不同保险公司,他们的定损标准也是不同的,各家按各家的标准来,你有你的标准,我有我的规范,反正就按自己的来。如果你问他,为什么是这样处理的,他基本是一句:公司就这么规定的!靠!他们是按公司的规定,而不是法律的规定,那么,如果你们公司乱规定,车主不都得吃亏!而事实上,还真有这样的保险公司,为了少赔钱,无所不用其极,有时,规定的内容根本就没有底线,比如,就只能赔人家拆车件的价格。编者奇怪了,收保费的时候怎么不按拆车件价格计算呢???无耻之极!!!
      第五,同一个理赔员,定损同一台车辆时,他有不同的选择项,比如按原厂配件价格,或者正厂配件价格,或者配套件价格,或者副厂件价格,或者拆车件价格等等,就是说,理赔员可以给你定的多,也可以定的少,没有统一的标准。
    ........
      上面这些情况,可以让保险公司对同一台车的赔偿金额在非常大的区间内浮动,就是说,保险公司可赔多,也可赔少,都是他们说了算,基本没有监督和制约。配件价格的不同,直接关联着配件品质和维修质量的问题(当然,赔偿金额高,维修质量也不一定好,因为修理厂不一定保质保量维修,但赔得低,肯定修不好),就是说,赔偿金额,直接关系车主的利益。或者说,如果你是保险公司的boss,你是希望赔的多还是赔的少?这个答案,应该是不言而喻的,所以,需要统一规范的标准,但事实是,保险公司非常不规范,市场非常不规范,监管也不规范!
      所以说,在目前的环境下,如果车主权益受损,维权较为不易,因为,有时,保险公司非常无耻,死猪不怕开水烫的表现,让很多车主对保险公司恨的咬牙切齿,但又无可奈何!要想这个市场规定,第一步就是,损失核定由独立第三方进行,绝对不能由保险公司自己核定,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制度,注定无法公正。对一般的车主,只有提要求,留好证据,才能保证最基本的权益,同时,发现被侵权后提高维权成功的概率。
勇说车险:只说保险,不卖保险,答疑解惑,服务大众。敬请关注、咨询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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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MCA / ABUSE REPORT | TOP Posted: 05-14 10:28 發表評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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